關于王燕軍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
衛輝市人大常委會文件
衛人常〔2019〕21 號
關于王燕軍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
衛輝市人民法院:
根據衛輝市人民法院院長《關于提請王燕軍等同志職務任免的議案》,經衛輝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審議通過。
任命:
王燕軍為衛輝市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庭長;
秦仲君為衛輝市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(綜合審判庭)庭長; 郭文利為衛輝市人民法院立案庭(訴訟服務中心)庭長; 宋復數為衛輝市人民法院唐莊人民法庭庭長;
閆文靜為衛輝市人民法院孫杏村人民法庭庭長;
文萬洲為衛輝市人民法院安都人民法庭庭長;
李利巖為衛輝市人民法院李源屯人民法庭副庭長; 王朝峰為衛輝市人民法院安都人民法庭副庭長;
丁凌為衛輝市人民法院立案庭(訴訟服務中心)副庭長; 劉瑋娜為衛輝市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(綜合審判庭)副庭長。 免去:
楊成勇的衛輝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長職務; 王燕軍的衛輝市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長職務; 郭文利的衛輝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職務;
秦仲君的衛輝市人民法院唐莊人民法庭庭長職務; 宋復數的衛輝市人民法院李源屯人民法庭庭長職務; 閆文靜的衛輝市人民法院金融法庭副庭長職務。
衛輝市人大常委會
2019 年 10 月 25 日